通知:因新广告法的颁布,爱尔菲欧式吊顶对相关广告用词做如下处理
发布时间:2015-09-16 15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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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全国经销商:

  自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颁布以后,国家规定了但凡出现“第一,最,最大,最好,最具,首家,独家,全国,领先,金牌,王牌,领导者,领导品牌、首选品牌、第一品牌”等等字均不得在广告中出现,否则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。

鉴于上述规定,现爱尔菲欧式吊顶向各位郑重申明,以下推广方式,将不再延用。

一、专卖店门头形象“欧式吊顶领导者”、“欧式吊顶领导品牌”字样

   “领导者”是此次新广告法的重点禁用字样。各位经销商请检查专卖店门头形象,店内形象画面,户外广告是否依然存在“欧式吊顶领导者”、“欧式吊顶领导品牌”字样,请予以去除字样处理!


二、荣誉证书上“首选品牌”、“第一品牌”字样

   “首选品牌”、“第一品牌”也是此次新广告法重点关注对象,各位经销商请去除专卖店内荣誉证书上带有“首选品牌”、“第一品牌”字样荣誉证书!


三、专卖店内所有物料(名片、纸巾盒、雨伞、空调被、纸杯、围裙、地垫包装、手提袋、2015新品画册、吊旗)请禁用

    因为以上物料中所包含有“领导者”“第一品牌”“首选品牌”字样。所以请各位经销商暂停使用!

四、停止使用的广告画面如下:

    爱尔菲欧式吊顶一直把产品质量像生命一样爱护、珍惜,能让更多消费者使用我们的产品感到放心自豪,但荣誉属于昨天,我们不能把昨天的荣誉拿在手中沾沾自喜,我们要以更高的目标来要求自已,在产品的研发、设计、生产上投入百倍的信心和努力,生产出让广大消费者更加满意的产品,力争让爱尔菲欧式吊顶高品质产品走进千家万户!